马来西亚女子因线上博彩被罚款
26岁的弗伦内利·艾扬(Frenneley Eyan)因参与线上博彩,被马来西亚地方法院判处罚款1000令吉(约合210美元)。据《每日快报》报道,这起案件源于警方在哥打京那巴鲁的一次突击检查。
弗伦内利于周一在法官祖尔·埃尔米·尤努斯(Dzul Elmy Yunus)面前认罪。控方指出,警方于下午3点30分在洛荣文雅丹绒2号(Lorong Bunga Tanjung 2)的KP CAF场所进行检查时,拘留了弗伦内利。当时,警方发现她正使用手机参与“Wa Hui”线上博彩活动。
她的行为触犯了《1953年公共博彩场所法》第9(1)条,该条款规定最高可处以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。弗伦内利没有律师代表,她以初犯为由请求宽大处理。法院最终判处其1000令吉罚款,若不支付,将处以两个月监禁。
另一宗案件:银行账户不明资金被罚
同日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,39岁的迪娜·穆斯蒂卡·塔汉(Dina Mustika Tahang)因银行账户中存有1128令吉(约合236美元)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,被判处罚款100令吉(约合21美元)。这笔资金被认定属于另一人安杰林·莫朱姆帕(Anjelin Mojumpah)。
迪娜承认触犯了《轻微罪行条例》第22A(1)条,该条款规定最高可处以100令吉罚款、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。她同样请求法院宽大处理,法官最终判处其最低罚款金额,若不支付,将处以七天监禁。
在这两起案件中,检察官均为穆罕默德·哈米迪·B·哈姆扎(Inspector Mohamad Hamidi B. Hamzah)。









